表演艺术

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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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基本信息

1. 专业名称: 表演艺术

2. 专业代码: 550204

3. 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4. 标准学制: 三年制

5. 教育类型: 高等职业教育

6. 学历层次: 大专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表演艺术专业结合临夏地区花儿特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基层企事业单位音乐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应用技术能力,能在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日常音乐工作中的歌唱、演奏、伴奏、小型合唱和中小型音乐节目组织、策划等日常音乐活动的应用型人才。

三、毕业生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文艺团体或其他音乐机构中从事歌唱、演奏、伴奏、小型合唱和中小型节目组织、策划等日常音乐活动等工作。

四、培养规格

(一)知识要求: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器乐基础知识、声乐基础知识、嗓音保健、合唱与指挥知识、民族民间音乐知识、音乐和声知识、舞台及表演知识、音乐舞台表演规律知识、歌唱与音乐美学知识和初级音乐研究知识等。

(二)能力要求: 具备中等水平以上声乐演唱能力或一定水平的演奏常用乐器如钢琴、电子琴或其它乐器、一定的伴奏能力、中小型合唱与指挥能力、音乐审美与评价能力、舞台组织和策划及表演能力、一般性音乐研究等能力。

(三)素质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应的文化素质和艺术素养、高尚的审美情趣、能与人为善、了解我国目前和未来特别是我国基层音乐文化生活的现状和发展目标,克服困难、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吃苦耐劳,愿意为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音乐事业而奋斗。

知识是基础,是能力和素质的载体;能力是知识的综合体现,是在获取知识过程中,经培养训练和实践锻炼而形成;而素质是人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和创造知识过程中,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各种品质的总和。知识和能力可以相得益彰,而较高的素质可以推动知识和能力的扩展。

五、专业核心能力

主要有四个方面:

1、懂得音乐基本理论、音乐史、乐器保养常识、嗓音保健常识、合唱与指挥、音乐审美、舞台组织及表演知识。

2、具备中等水平以上声乐演唱能力和表演能力或有一定难度的乐器演奏能力,能够边弹边唱的示范能力、常用调的伴奏能力;

3、组织和开展日常社区音乐文化和辅导活动能力;

4、一般性音乐研究能力。

六、专业核心课程

为实现本专业学生“能弹、能唱、能组织策划”的培养目标,本专业设置的诸多课程中选取了13门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l 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音乐基础,核心课程为: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电脑音乐与制作、艺术概论、初级和声、舞台表演、歌曲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学生通过基础课程的学习,可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音乐基础。

2、掌握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核心课程为:“花儿”特色课程、声乐主修、钢琴基础、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其中声乐主修为本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学生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可以达到该专业的高等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主体部分,体现该专业的培养特色,并具备基本完整的知识结构,形成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坚实基础。

3、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核心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式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通话、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学生通过学习,提高阅读能力、交流能力和写作能力,保证人文素质方面提升和健康、健全人格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