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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发展规划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院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甘教厅2016[110号])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七五”普法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甘教厅[2016]110号 )的要求,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我校建立起依法决策、师生民主参与、社会民主监督、学院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管理干部和教师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院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教师熟悉本岗位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施教,为人师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并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院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学院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师生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将学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步入法治轨道。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

学院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守法、抵制违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认真抓好学院管理干部的法治观念提升工作。管理干部是学院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同时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要对学院全体干部、学院管理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进行法治培训,着力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意识。

一是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及思政课教师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2次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二是结合学院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政治文明建设论述、依法治国的理论及《宪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把党员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2.认真抓好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多方式、多渠道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特别是落实好思政课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参加省级、国家级的培训。一是到2020年全校思政课教师都能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良好的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院相关法律问题;二是建立教师法制学习教育制度,把教师的法制学习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学习及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并根据教职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3.全面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引导、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院课堂教学之中,利用思政课等学科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到2020年,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学院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教材规范、课时充足、师资体系素质良好;二是学生处牵头,团委、保卫处配合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聘请法学专家每年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聘请当地法庭工作人员作指导,在学生中开展专题模拟法庭1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第二课堂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完善与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聘请公安司法部门专家为学院法制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合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院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建立以党支部、团支委、班主任、思品教师、法制教师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管理骨干队伍,结合学院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周(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模拟法庭等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氛围。

4.争取财政专项支持,积极推动学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应用好当地司法部门已有的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让基地建设成为学院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学院至少建成1个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推动师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健全学生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院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住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将学院依法治校工作推向深入。

1.大力推进学院依章程自主办学。结合学院办学实际,依据《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依法制定、修改完善《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章程》,作为学院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院依据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使学院以章程为统领,健全和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院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监督。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学院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法管理好学院财产。建立学院规章制度出台前法律审核制度,并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学院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2.积极推进现代学院制度建设。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院制度,构建政府、学院、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深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普通高等学院理事会规程(试行)》等文件、规章,推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完善,推动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的完善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院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家长、社区对学院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依法健全校内各类社团、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院开展活动的规则与要求,完善监督机制。

3.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学院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学院安全风险顾问制度,形成妥善预防和解决学院安全问题的法治化框架,完善学院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学院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构建省、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学院安防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学院多方联动的校园安全稳定管理格局,实现学院安全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院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水平;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政府补贴”的校车运营模式;加强学院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控,保障学院食品安全。加强学院特别是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院后勤保障能力,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度,遵守校园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鼓励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完善学院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师生代表,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4.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将依法治校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学院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从2017年起,逐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到2020年,学院要争取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为形成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奠定基础。

(三) 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学院党委充分发挥好推进依法治校的保障作用,必须坚持学院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治教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1.加强对依法治教的组织领导。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依法治教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要积极推动学院党委、行政有关部门建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或者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学院法治建设的整体框架,落实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推进机制。要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育现代化评估等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机制,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意识突出干部选拔到学院的管理岗位上来。在学院预算中列支法治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

2.健全教育法治工作队伍。学院要完善法制机构建设、通过职能调整,明确和加强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教的核心作用,明确其在推进法治学院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综合处理相关纠纷、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学院至少有1名法律顾问。

3.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依法治校工作有效运行。根据依法治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处室,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各个处室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校的工作目标融为一体,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考核处室和管理干部及教职工的重要内容。实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联系制度,小组成员要定期向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汇报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教师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4.建立学院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学院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学院法律顾问制度,要有专门机构负责法律事务和依法治理工作,要聘任专任的法律顾问,建立健全面向师生的法律服务体系;采取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为师生建立法律救助机制;思政课教师要大力加强教育法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课题研究工作,促进依法治教的不断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依法治教实施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根据实际确定法治主题,年度逐步推进,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与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下半年)

学院根据《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制定依法治教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 组织实施与自查阶段(2017年至2020年)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一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并安排自查,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迎接省教育厅检查评估。

(三) 检查验收与评估阶段(2020年下半年)

撰写报告,整理档案及案例,迎接省教育厅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

四、 实施要求

全面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学院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学院要将落实本规划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规划的目标要求得以落实。     

落实实施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学院党委引领、相关处室积极探索实践、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依法治校奠定基础;要与各级政府法治建设的整体要求、部署相结合,遵循教育的规律、特点,借助各方合力推进依法治;要注重依法治教工作规划与学院实践相结合,调动学院各处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循序渐进,夯实基础,又要针对教育实践出现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破解办法。

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学院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实施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学院要围绕本规划要求,在校内建立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推进举措。结合省教育厅依法治教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学习总结依法治教的经验做法;参观学习依法治教的改革试点单位,创新我校依法治教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

 

附件:1.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关于成立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2.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法制工作负责人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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