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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征兵通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青年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支持子女依法服兵役是家长应尽的国防职责和义务。根据市征兵办安排,今年的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年龄

2016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适当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有应征意向的男、女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也可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到所辖的镇、街道武装部或市人武部报名。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享有的政策

义务兵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9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期间津贴1000元/月。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10000元。我市在此基础上一次性奖励入伍新兵1000元。

转改士官工资待遇:目前,下士(一级士官)工资为4500元/月,中士(二级士官)工资为5700元/月,上士(三级士官)工资为6900元/月 (参照省军区部队工资标准,不含工资自然增幅和单位福利)。

大学生士兵待遇:在国家免除学费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新生)5000元。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朋友们,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光辉途径,选择了军营您就选择了国防梦,选择了军营您就选择了强国梦!军号声声,军旗猎猎,绿军装已经向你在招手,好男儿,当兵去!

联系电话:0930-6212211

特此通告

                                  

                   临夏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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