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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

实训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16:39:08 浏览次数: 【字体:

  凡利用实训室设施者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得利用实训室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一、实训室的建立

1.教学实训室的建立,须经实训中心审核同意,学院批准。教学实训室的使用要面向多学科,做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专业实训室可对其他专业师生开放。

2.实训室建立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数量的实训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和房屋条件,是承担一定责任的教学、科研实体。

3.各实训室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实训的内容进行划分,归属相对应的系部进行具体管理。实训室的日常运行,实训管理人员配备,实训耗材及设备维修管理均由实训中心监督下执行。

4.实训中心配备专门的实训管理人员进行实践教学的日常巡查,实训管理人员的考核登记;做好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申报、领用、验收、报废等工作,负责管理好资产台账、日常使用的实践教学消耗材料,协助系部制订年度(或学期)采购计划,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入库,领用,库存记录。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实训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

二、日常管理

1.加强实训室的日常管理,每个实训室必须确立一名实训管理员,还应有人员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每个实训室需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责任明确。

2.实训室和实训管理员由实训中心和各系共同管理。实训室的开放需严格按照课表执行(每个实训室需张贴课表并标明实训管理责任人),计划外使用实训室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属系审核,实训中心审批。

3.在实训室开展各类教学活动时,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节约资源。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任课教师不得使用专业实训室授课。

4.各系部至少于学期结束前两周,提出下学期的实训课程安排,报实训室中心审核。实训课程的安排必须和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不得私自改动。

5.各实训室需建立资产台账。实训管理员应在每次实训课结束后清点仪器设备,对资产的毁损情况及时做好记载,并组织好维修。对不按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学院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资产损坏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各实训室自验收起,由实训中心交付给各系部使用,各系部负责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原则上没有到使用年限的实训设备不批准更新。


终审: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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