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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

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16:33:29 浏览次数: 【字体:

1.   在实训期间,实训教师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2.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3.实训教师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6.实训教师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训操作,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监护操作。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进入实训室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    

9.需要安装其他电器设备的,必须事先经实训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10.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实训室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终审: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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