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特殊情况食材食品储备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8 08:35: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特殊情况食材食品储备制度

为应对频发的重大突发性灾害事件,保障学院师生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共甘肃省纪委甘肃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全省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22〕14号文件),第四项食堂管理方面高校为建立应对特殊情况的食材食品储备制度整改要求,经学院研究,特制定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特殊情况食材食品储备制度。具体如下:

一、食材食品储存量

学院规定以平时每日消耗量为标准,计算储存一月食材食品。

二、食材食品储存点

 以各营业点为单位分散储存,严格管理,确保食材食品供应

安全。

 三、学院经营场所食品入库储存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计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食品安全储藏制度。

一、食品验收员必须验收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印章,确保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

二、食品验收员不得验收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验收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验收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或者无 QS认证标志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入库食品必须建立进出库台账,由负责接收食品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主、副食仓库要专人保管并有防鼠、防蝇、防尘、防潮等设施,要求房间整洁、门窗无损,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要分类、分架存放,离墙 20cm、离地 30cm。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及使用日期,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理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杂物及个人生活用品。

四、食堂餐饮饮食安全管理原料储存制度

为规范学食堂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储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20cm 以上,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除冷库外的其他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6.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7.冷藏、冷冻储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8.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应定期检查库存条件和食品原料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五、食品储存与库房管理制度

1.各经营场所建立专门的储存室,库房实行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

2.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疑坏不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和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尽量缩短储存期。

3.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感观异常、腐败变质、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供货票据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经验收合格,可以入库的食品原材料入库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入库单。

4.坚持出库登记制(填写出库单),定期查看购货时间、品名、数量、地址和供货单位,准确掌握库存量(做好盘存)。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5.定期检查冰箱等保鲜设施,按时清理和除霜,做到无血水、无冰渣,确保食品冰藏要求。

6.库房内严禁存放灭蝇、灭鼠药、农药等有毒有害及非食品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以防食品污染和中毒。

7.食品原辅料须隔墙、离地、分类(库)、分架、加盖和设置标志(标识)有序存放,食品添加剂须进行“五专”保管。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食品必须隔墙20厘米离地面30厘米。

8.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控制室内温差,定时通风换气,每天清扫,做好“六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投毒、防火、防盗)工作。

9.食品原材料采用出入库和盘存登记管理制。管理人员要做好供餐预算,所有食品原材料出入库均由专人(食堂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管理,食堂当天加工所需食品原材料必须由领料人员向库管人员据实领取,及时准确填写出库单,不能让多余原材料滞留在储存室外。

10.出现出入库数量不实,记录与实际入库和用量不符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出现违纪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对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材料要由专人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终审:产业处
【打印正文】